2008年5月28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十一版:民生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沉默的伴娘成了色狼的羔羊
本报记者 汪嘉林 通讯员 桐检宣

  2008年5月4日,桐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将涉嫌强奸罪的翟自立提起公诉,但承办检察官没有感到一丝轻松,“实际上,从案情来看,这起强奸案原本是可以避免的”。检察官说,犯罪嫌疑人能最终得逞,和被害人的一再沉默有着莫大的关系。
  事实上,从翟自立产生邪念到实施时隔数小时,只要被害人有些许防范意识,嫌犯就不可能得逞。从这个角度来说,这起案件或许对女性朋友具有警示意义。

  色狼欲行不轨,少女不远离
  今年19岁的河南少女夏燕,在老乡张梅经营的桐乡某服装厂打工已有两年。由于是老乡,平时又比较合得来,所以在2008年3月9日张梅结婚的大喜日子,夏燕被邀请做伴娘。
  在酒席上,夏燕碰到了一年前也在该服装厂做工的翟自立。夏燕知道,翟自立是张梅弟弟张明的好朋友,但对他印象不是很好,所以婚礼上故意不跟他说话。
  心怀鬼胎的翟自立从看到夏燕起,便不放过任何说好话接近她的机会,吃晚饭时更是频频劝酒,夏燕被迫喝了四五杯红酒。因不胜酒力,夏燕回楼上房间休息。翟自立就跟着上楼,夏燕到新房隔壁房间看电视,翟自立也跟到隔壁房间,并对夏燕说了许多诸如“我早就喜欢你”之类的话。在场亲友见翟自立像在追求夏燕,便离开了房间。翟自立便关上房门,拉上窗帘。夏燕感觉不对想离开,但被翟自立拦住。翟自立随即对夏燕动手动脚,最后将夏燕按倒在地,欲行强奸。

  不法行为被撞见,少女不辩解
  这一幕恰被开门回房取喜糖的张梅婆婆李某撞见,不顾廉耻的翟自立不仅没有自责,反而责令李某出去。不明就里的李某误以为他们是两厢情愿行苟且之事,自己作为主人被人不敬,很是气愤,叫了儿子、新娘及亲友前来责问。夏燕觉得百口莫辩,除了举手打了翟自立两巴掌外,只是一味地哭。此时的张梅见夏燕哭,怪她不懂道理,认为不该在其大喜之日哭泣。由于发生了这样的不愉快,夏燕和同事慧慧便提早回到了位于乌镇小商品市场附近的租房。
  然而事情却并没有因此收场,夏燕的一味沉默让翟自立觉得自己似乎仍有空子可钻。
  当夜11时,张明和他女朋友、翟自立在乌镇一客栈里开了两个房间。准备睡觉时,翟自立提起夏燕哭得很伤心,让张明陪他一起去找夏燕道歉。张明不知翟自立的险恶用心,答应陪他前往。慧慧听到是张明敲门,便打开了房门。张明就与慧慧在客厅内聊天,而翟自立就进入夏燕房间,一方面假意表示道歉,另一方面表示要再谈谈。夏燕除了骂他,让他走之外没有其他表示,死皮赖脸的翟自立就趴在已经躺在床上的夏燕身边不肯走,表示是真的喜欢她。由于夏燕的反应过于平静,以至于慧慧都没有觉得反常,相反看见翟自立在和夏燕耳语,并且过了半个小时翟自立没有离开的意思,还以为夏燕真的原谅了他,为了不打扰他们,慧慧和张明先后离开了租房。

  沉默后果很严重,少女被奸污
  当晚,一味沉默的夏燕惨遭翟自立奸污。事后,夏燕在堂姐和嫂子的支持下,鼓起勇气走进乌镇派出所报案。
  “据夏燕讲,翟自立人品不好她有所了解,在此之前他交过几个女朋友,但均被其抛弃。”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,从夏燕的叙述中不难看出,她的内心对于翟自立这样的人充满着抵触,然而,夏燕在酒席上还是在他的频频劝酒下,喝了不少酒,造成当时在场的亲友和同事误认为他们两人互相有意思;以致夏燕到房间看电视,翟自立跟进来看电视时,其他亲友主动离开,而此时的夏燕并未意识到危险即将来临而没有跟着离开,给了翟自立不法侵害的机会。
  办案检察官说,其实从法律角度讲,翟自立在新娘家的侵害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(未遂),因为翟自立不仅有强奸的故意,客观上已经实施了一系列的强奸行为,只是因为被人撞见的这一意志以外的原因才导致未能得逞。如果夏燕当时选择报案,翟自立已足以被追究刑事责任。(文中除翟自立外均为化名)